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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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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5〕6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盐发改价格发〔2025〕13号)文件精神,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县发改委会同民政等部门对2024年度全县殡葬行业基本服务项目开展了定价成本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殡葬行业基本服务项目定价调整方案及惠民补贴政策相关情况报请县政府同意。现就我县殡葬行业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重新核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遗体接运:按镇区、楼层实行差别化定价。服务内容含区域内的正常(特殊)遗体收殓、抬尸、装卸、运输及接运消毒。其中:镇区遗体接运收费具体标准见附件;人工下楼服务按每楼层50元加收,电梯运送免收楼层费;若殡仪馆没有提供抬尸服务的,抬尸费用由丧户自主选择服务方并按约定支付,殡仪馆遗体接运费按对应收费标准减收300元/具执行。
2.遗体存放:135元/天・具。服务内容包含正常(特殊)遗体组合式(连体柜)冷藏、独立柜冷藏。符合惠民殡葬政策规定的,殡仪馆免费存放3天。
4.遗容整理服务:正常遗体130元/具。服务内容包含脸部清洗,面部器官整合复位,整理衣装等。
5.告别厅(守灵厅)租用:小告别厅(怀仁厅、怀福厅、怀祥厅、怀恩厅)300元/次,中告别厅(永宁厅、永安厅)500元/次。服务内容含电子屏、空调、门头花坊布置、厅内横幅、遗体抬运、遗体瞻仰棺、绢花、跪垫等基本配置;基本殡仪服务引导、哀乐播放、挂遗像等基本服务;配备等候凳椅,提供免费茶水服务等。
守灵厅900元/天,当日不足半天的按半天计算,超过半天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服务内容含电子屏、空调、门头花坊布置、厅内横幅、遗体抬运、遗体瞻仰棺、绢花、跪垫等基本配置;基本殡仪服务引导、哀乐播放、挂遗像等基本服务;配备等候凳椅,提供免费茶水服务等。
6.遗体火化:平板炉900元/具;拣灰炉1000元/具。服务内容含正常(特殊)遗体搬运、确认、消毒、处理杂物、火化、骨灰清理、拣灰、装盒等基本服务,含纸托、寿毯、火化证等基本用品;殡葬礼仪引导服务、丧户洽谈休息室、火化等候室、停车免费;符合惠民殡葬政策的,可以按规定免费领用不超过300元的骨灰盒;平板炉火化服务淘汰后,收费项目自动取消。
7.骨灰寄存:县殡仪馆临时寄存免费,少部分无人认领的骨灰,定期通过节地生态安葬进行处理;公益性公墓100元/年・格位。服务内容含骨灰寄存、骨灰(骨灰盒)保管服务。
8.公益性公墓墓(格)葬:农村单穴3500元/穴、双穴3800元/穴,下浮不限;城市15000元/穴,下浮不限;格葬3000元/格位。服务内容含墓(格)位建造,墓碑制作、安葬前清理、骨灰盒铺垫、防水防盗处理、封闭墓(格)位,落葬仪式等。墓碑刻字60个字以内(含60个字,字体大小不超过10×10厘米)免费,60个字以外及超大字、墓碑瓷像按照个性化安葬需求执行。
9.节地生态安葬:农村、城市公益性公墓花坛葬2000元/具,草坪葬1000元/具,树葬1000元/具。如需墓碑刻字的,要求球盟会官网入口同公益性公墓墓(格)葬。
10.公墓维护管理:农村公益性公墓60元/年;城市公益性公墓100元/年;城市经营性公墓130元/年。公墓维护管理费用原则上按年计收,双方可通过合同约定方式计收,如一次性收取,最长收费年限不得超过20年。服务内容含环境、绿化、卫生维护、简易维球盟会官网入口修(不换件)。
各相关殡葬行业监管部门要全面加强收费行为监管,相关服务单位要全面推行“殡葬收费清单制、公墓墓葬一价清、所有收费全公开、清单之外无收费”管理机制,严格执行收费标准,落实各项惠民殡葬政策措施,保障群众基本权益。
(一)整合优化服务项目。县民政部门要指导殡葬服务单位全面清理规范殡葬服务项目,理清项目服务内容,清晰界定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内涵,凡是省、市已经明确清理归并的服务内容,殡葬服务单位不得以自立、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
(二)加大收费政策宣传。县民政、发改部门要通过政府官网、社区公告栏等渠道,宣传本次收费政策调整及惠民补贴项目和标准,推动殡葬观念转变。殡葬服务单位要坚持殡葬基本服务公益属性,认真落实优惠减免政策,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主动公示基本服务项目清单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计费单位、收费依据、优惠减免政策、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殡葬服务收费行为监督检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格查处殡葬服务单位不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不依法明码标价、价格欺诈、虚假宣传、违背价格承诺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价格权益。
以上标准自2025年11月1日起执行。此前我县有关殡葬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如遇国家、省、市有关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政策调整,从其规定。